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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制比賽規則,加上下列條文變化,就是適用於7人制比賽的變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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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3: 球員人數、球隊 -
規則5: 時間 -
規則6: 競賽相關人員 -
規則9: 得分方法 -
規則10: 暴行 -
規則13: 開球與重開踢 -
規則20: SCRUM -
規則21: 罰踢與自由踢
規則20: SCRUM
定義
更改第2段為:
Scrum在賽場內組成。它是由兩隊各3名球員,各夾紮成一排,各讓自己球員頭頭不相鄰與敵方互相頂架,使形成一隧道,以便傳鋒把球投進其中,讓雙方球員能靠任一單腳鉤球,爭取佔球的一種架構。
更改第4段為:
隧道是兩排球員之間的空間。
更改第6段為:
中線是兩排球員肩膀的交接線在隧道地上垂直投影的假想線。
更改第7段為:
中央球員叫鈎球員。
刪除第9、10與11段。
20.1 組成SCRUM
更改(e)為:
球員人數-3名:兩隊必須各由3名球員組成scrum。3名球員必須維持夾紮在scrum中,直到scrum結束。
罰則:罰踢
刪除例外
20.8 前排球員
更改(c)為:
踢出外:前排球員不許故意把球踢出隧道外或把球朝敵隊陣線方向踢出scrum外。
罰則:罰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