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 挽球後的再開始
(a) 當攻擊球員把球送進或帶進對方極陣內而後球就在那裡因為有防守球員把它壓地時,或球就在那裡演變成進入極陣邊場、或到死球線上或越過死球線而成為死球時,都判給反攻踢。
(b) 如果有攻擊球員在賽場內拍前或拋前,而球進入敵方極陣內,並在那裡被做成死球時,將在拍前或拋前發生的地點判給scrum。
(c) 開球或反攻踢時,球沒有碰觸到球員或被球員碰觸,直接進入對方達陣區,防守方即刻壓球觸地,防守方將有兩個選擇:
要求在場中央組成scrum並取得投進權,或
讓對方重新開球。
(d) 如果防守球員把球拋投或帶進極陣內,在沒有違規發生的情況下而有防守球員把它壓地,比賽將用對應於被做成挽球的地點的5公尺scrum重新開始。由攻擊隊投進球。
(e) 若防守方把球帶球進入己方極陣內。防守隊員隨後踢球,球卻在極陣內被拍阻成為死球時,應在死球點距陣線五公尺對應的地點進行scrum,並由進攻方投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