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拍前或拋前的結果
(a) 非故意拍前或拋前:在違規地點判給scrum。
(b) 在爭邊球時的非故意拍前或拋前:在出界線15公尺的地方判給scrum。
(c) 拍前或拋前的球進入極陣內:如果有攻擊球員在賽場內拍前或拋前,球因而進入極陣內而且在極陣內被做成死球時,將在拍前或拋前發生的地點判給scrum。
(d) 在極陣內的拍前或拋前:不管攻方或守方球員在極陣內拍前或拋前時,都在該極陣前對應於違規的地點、距離邊線不少於5公尺的地方判給5公尺scrum。
(e) 故意把球拍向前或拋向前:球員不許故意用手或臂把球拍向前或拋向前。
罰則:罰踢。如果該違規阻止了或可成立的達陣時,必須判給懲罰達陣。